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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民警因收取“保护费”等被判刑16年

2008年10月13日 15:09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身为公安民警却暗中组织“公司”收取鸭市“保护费”,曾在当地轰动一时的海南三亚“鸭霸”曾德锋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日前在三亚市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

  经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被告人曾德锋看到三亚市的鸭子屠宰户多为其澄迈籍老乡,为了控制三亚市活鸭交易市场以牟利,曾德锋伙同王某涉足三亚活鸭交易。自1997年开始,曾德锋、王某纠集王某某等人员加入其团伙。曾德锋、王某及其成员使用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控制在三亚从事活鸭批发的批发户、从事鸭子屠宰的光鸭户,收取活鸭批发户的保护费。

  据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曾德锋团伙控制三亚鸭市的获利方法是:曾德锋等人从活鸭批发户与光鸭户交易的每斤鸭中收取1角钱的“保护费”后,才能准其进入三亚活鸭交易市场,否则曾德锋团伙成员就上门进行威胁甚至砸坏其运鸭车,而且令其控制的光鸭户不准到该处购买活鸭,使该活鸭批发户的生意无法维持。

  三亚市的光鸭户吴坤雄、谢家安、李唐聪等人因不想受控制而遭到曾德锋团伙成员不同程度的伤害,三亚市区的丹州村、临村的光鸭户基本已被曾德锋团伙控制,邢福海、郑有布等活鸭批发户交纳保护费后因利润降低使生意无法维持,于1999年至2001年间相继退出三亚市的活鸭批发市场。

  2007年4月20日,三亚市公安局对曾德锋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展开抓捕。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曾德锋、曾某某、陈某、王某等人为控制三亚的活鸭交易市场而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多年来利用曾德锋作为一名国家公安人员的身份,有组织地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实施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并以此非法控制三亚的活鸭交易市场来获取经济利益,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被告人曾德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6年,其团伙中的其他13名成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记者王英诚)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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